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8号银河名都房屋7-1-10号 司法拍卖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8号银河名都房屋7-1-10号
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8号银河名都7-1-10号房屋。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筑面积160.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09.11平方米,房产证号:烟房权证开字第248359号,土地使用证号:烟国用2010第35527号,标的评估价98.11万元。竞买保证金: 5万元人民币。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7月11日16:00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信用社大疃分社;账号:90602023120100009985),并于2014年7月14日16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技术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携带前述资料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6228562 18663801178 徐经理
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塔山东路塔山明珠小区1号楼附102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859222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2226236 0531-68886217
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6日
本次为第三次拍卖,评估价为98.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