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新东方花苑1幢603室、车库15室
网上司法变卖公告(商品房)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11日10时至2014 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位于南通市新东方花苑1幢603室、车库15室
房地产及室内装修。房屋为(砖混/钢混等)结构,房屋总层数
11 层,所在楼层 6 层,(朝向:南),房产证号
未领 ,房屋证载建筑面积 101.71 平方米(其中公用共有部位占 14.733
平方米),车库证载面积19.40平方米(其中公用共有部位占
6.71 平方米),变卖价: 112
万元,保证金: 10 万元,增价幅度: 2000 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4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14 年 7 月9 日15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起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当地现行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上述费用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预付,经本院确认后凭票报支。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 2014 年 7 月24日16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汇丰支行,账号:5003018800000329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55088631,监督电话:0513-85219805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