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128-3号453室房产一套
辽宁中山拍卖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房产(住宅)
司 法 拍 卖 公 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7月4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128-3号453室房产,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面积约53.92㎡,产权人为齐超,产权证为沈河字第67608号(设计用途为住宅,私有房产,登记卷号为2-1-24558),土地证号为沈河国用(2003)第SH1810号。
起拍价45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
( 第二次拍卖,整体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
地点:本公司及标的所在地展示。
本次拍卖为网络竞价,凭竞买用户名及登录密码自行登录 ,具体方式报名时详见竞买须知 。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7月3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沈河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办公室-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账号:0342010141900002808044),并于2014年7月3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交易平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4年7月3日12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优先权人须持有效证明、证件办理竞买手续并于拍卖日到场,否则视为放弃其权利。
四、特别说明:
1、标的可能存在被租用、占用以及其他权利人,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详细了解标的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由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22523139
15204065566 董先生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21号许兄弟大厦407室
网络交易平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31009996
网址:www.ln-lh.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4842112
辽宁中山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
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19日《沈阳晚报》 百业信息专栏
(诉讼资产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