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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圈网 诉讼资产网 四川 申请人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刘朝华、万吉均借款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刘朝华、万吉均借款合同纠纷案

时间: 2014-07-07 11:18:49 作者: 诉讼资产网整理

拍   卖   公   告

    

我司接受委托,定于2014年7月31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在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交易平台上实行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2号2单元4号住房一套。

申请人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刘朝华、万吉均借款合同纠纷案
产权证号: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136764号,建筑面积:96.54㎡;土地证号:泸市国用(2007)第07908号,土地面积:17.9290㎡,土地性质为出让。参考价48.3万元,保证金15万元。

    二、保证金账户:户名:泸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泸州市建设银行泸县支行;账号:51001637110050421898。(汇款时注明泸县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异地汇款请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汇款,不能用网上银行汇款),

    三、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7月30日12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上述账户凭汇款凭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泸县人民法院办理竞买手续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竞买相关事宜。报名地点:公司办公室(龙马潭区政府对门,即龙马大道三段8号),标的物展示从公告之日起公开展示。

四:拍卖地点:泸州汇鑫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

五、成交价款、保证金及相关税费: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违者不退还保证金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成交的于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标的物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请涉及上述标的物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或未办理竞买手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公告同时发布于泸州晚报

      泸县人民法院电话:0830-8193084

泸州汇鑫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6月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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