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昌元街道昌州大道中段银科大厦4-1房屋司法拍卖
重庆市荣昌县昌元街道昌州大道中段银科大厦4-1房屋
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7 月 18 日下午15: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荣昌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荣昌县昌元街道昌州大道中段银科大厦4-1房屋一套。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351.34㎡,办公装修、现空置,住宅、出让地,房地证号:211房地证2010字第11612号。拍卖保留价73.08万元,竞买保证金7.308万元。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 7 月 16 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 7 月 17 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设有抵押,有房地产权证,现空置中,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并在半年内协助办理相关证照。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6782032 林老师
重庆联交所地址:荣昌县昌海棠大道A幢13-18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6784021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