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大坦沙珠岛花园自编15幢3梯602房(确权地址:白云区大坦沙岛河沙路长富街40号602、702复式)拍卖公告
涉诉资产进场拍卖公告
(2014年)第315期
受法院委托,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1: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01号801房[东鸣轩(B栋)8层801房]的二分之一产权 [拍卖号:(2014)穗越法拍卖0124号]。
标的2:广州市荔湾区宝华路33号2104房(现场房号:宝华豪庭21D房)
[拍卖号:(2014)穗越法拍卖0131号]。建筑面积:
标的3: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532号304房 [拍卖号:(2014)穗越法拍卖0081号]。建筑面积:
标的4:广州市白云区大坦沙珠岛花园自编15幢3梯602房(确权地址:白云区大坦沙岛河沙路长富街40号602、702复式)[拍卖号:(2013)穗越法拍卖0179号]。建筑面积:
本期标的展示时间:2014 年06月26、27日(电话预约)。缴纳保证金时间:
--须 知--
有意竞买者须在标的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拍卖保证金用竞买人名字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划付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产权交易所,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4568300001),并登录“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http://www.gzsun.org/)网站注册用户及对标的报名、查看详细信息和操作指引。竞买实行实名制,缴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涉诉资产交易及过户按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可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法院提交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委托法院可裁定拍卖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
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电话:89160711。
信息公开网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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