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隆兴镇青桥村五组“崇州市兴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房,建筑面积2300.60㎡,土地使用权面积5203.87㎡
拍 卖 公 告
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7月9日10:00起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现公告如下:一、
拍卖标的:
1、新津县五津镇武阳西路338号1栋3单元10层2号住房,建筑面积130.20㎡,参考价:58.13万元,保证金6万元。
2、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公园路一段258号东麓驿境三期29栋1单元25层2501号住房,建筑面积135.14㎡,参考价:86.02万元,保证金8.8万元。
3、成都市龙泉驿区西平镇鹿角村8组1层商业、2层住房(明珠路78号、80号1-2层,建筑面积合计139.54㎡),参考价:41万元,保证金4.1万元。
4、崇州市隆兴镇青桥村五组“崇州市兴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房,建筑面积2300.60㎡,土地使用权面积5203.87㎡,参考价:124.5万元,保证金13万元。
5、成都市青白江区石家碾中路80号3栋2单元18层1801号住房,建筑面积103.69㎡,参考价:38万元,保证金3.8万元
6、川A001W4“沃 尔沃”轿车,参考价:18万元,保证金1.8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的办理
竞买人应于2014年7月8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交至法院指定账户,并于同日17:00前凭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交易所大厦1楼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四、
特别说明
涉及该标的当事人和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现场,如有意购买上述标的,须按上述规定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于拍卖当日参加竞买,否则视为弃权。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及www.swuee.com查询。
拍卖公司地址:成都市暑袜北一街93号
联系电话:028-86755106
13550218956 张老师
交易所联系电话: 028-85335688 张老师
法院监督电话:028-82088878 84875217
82380287 88219815 82556038
省工商监督电话:028-86523456
四川商品拍卖中心
拍卖情况说明
(2013)崇州执字第257号
四川商品拍卖中心:
关于申请执行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隆兴分理处与被执行人崇州市兴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你单位对被执行人的生产用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被执行人的生产用房及土地使用权坐落在崇州市隆兴镇青桥村五组,依据四川高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估价报告(高正房评字第〔2013〕第A0737号),本次拍卖的保留价为人民币124.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元整。
二、被执行人的生产用房中砖混二层房屋及相邻砖木房屋已出租给案外人崇州市九都食品厂(法定代表人梁建元),租期5年(
三、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特此说明
崇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