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浮梁县浮梁镇洋湖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变卖公告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申请执行人景德镇市商业银行申请执行冯皆兵借款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并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冯皆兵所有的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浮梁镇洋湖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土地证号:浮用2003第(414)号,房产所有权证号:浮房(私)字第X20040131号],于2012年5月8日依法委托江西景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一、变卖资产:景德镇市浮梁县浮梁镇洋湖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土地证号:浮用2003第(414)号,房产所有权证号:浮房(私)字第X20040131号],土地面积约1352.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1524.84平方米。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二、变卖低价:298万元(第三次拍卖时保留价)。
三、变卖报名、咨询、看现场的时间与联系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下午4时止可以向本院咨询报名;联系电话0798-8280793。
报名条件及竞买保证金: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报名竞买保证金30万元,有意参与竞买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书到本院审监庭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时间、地点:2014年7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圆桌会议室进行变卖。
五、与本案变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变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