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开发区新园路33号的房地产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7日10时起至2014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盐城市开发区新园路33号的房地产,土地权证号为盐开国用2004字第147号、登记面积为73436平米,该宗土地上的商务车厂房产权证号为2875、建筑面积为23600平米的;(房产、土地两证齐全,一并拍卖)。

起拍价:4524万元,评估价:4524万元,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购买及使用该标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29日9时起至2014年7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并确定看样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需二人以上报名,达到或超出拍卖保留价,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前往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向登记管理部门送达相关协助执行法律文书),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方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百子亭支行,账号:08853020109136136)。本次拍卖流拍或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所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南京金汇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咨询看样电话:025-83522835、18951083828(朱)
技术咨询电话:025-83522925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5号
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网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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