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明珠巷4号402房
时间: 2014-07-19 23:45:29 作者: 诉讼资产网整理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
一、变卖方式:竞买人在现场发放的标书上填写价格后密封投入信箱,当场开标以价高者得(超过底价)的形式。
二、标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明珠巷4号402房,需另补地价。
评估价200668元,保证金20000元,执行案号:(2013)佛明法执字第110号。
三、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4年7月27日前,有意看标者,可将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88266654(必须注明联系电话及标的名称或执行案号)。
四、付款期限为成交后7日内。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竞买手续,办理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
注:竞买人需具备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住房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佛府办(2011)28号通知、佛建(2011)16号通知规定的可购买住房主体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物套数违反上述通知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一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高明区法院联系电话:88266651
高明区法院监督电话:88821144
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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