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解放南路东侧自建35间房屋司法拍卖公告
时间: 2014-07-26 00:22:38 作者: 诉讼资产网整理
关于枣庄市解放南路东侧自建35间房屋
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8月13日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楼拍卖厅以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标的位于枣庄市解放南路东侧、苗庄加油站自建的35间房屋(老年托福公寓),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290.86平方米,拍卖保留价为104.77056万元,保证金为1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8月12日16时前(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并于2014年8月12日16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枣庄元宏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收款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新城支行
账号:3700 1648 0010 5900 0777
枣庄元宏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32-3619866
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小学北侧原办事处5楼
公告刊登于2014年7月24日《枣庄日报》A2版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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