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永丰商业街商业两处
我公司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8月14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本溪市平山区永丰商业街5-3区B楼二层35号(59平),评估价:44.27万元;28号(97平),评估价:72.90万元。
(第三次拍卖)二、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8月12日,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
三、咨询竞买登记:
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4年8月12日16时前交纳参拍保证金11万元,参拍保证金必须直接汇入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收款户名: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账号:300920111004;开户行:本溪市平山农村信用合作社永丰分社;汇款单请注明:拍卖(2014)0006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4年8月12日16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辽宁鑫达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24-23857117
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网址:www.ln-lh.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注:1、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
2、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退还保证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4-43669955
此公告同时刊登于《本溪日报》
辽宁鑫达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