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坛市文萃苑4幢605室房产变卖的公告
变卖公告
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7日10时至2014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6KVzc2&user_id=1932818048 ,户名:江苏省金坛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江苏省金坛市文萃苑4幢605室房产。
标的物位于金坛市金城镇文萃苑,所在建筑物为混合结构六层,标的物位于顶楼,有阁楼,室内楼梯,坡屋面,标的物建筑面积为96.54平方米,目前用途为住宅,使用状况为居住,成新度较好。起拍价:375000元,保证金:4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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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第三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将余款缴纳至法院,故此次拍卖最终未能生效。)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坛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坛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31日起至2014年8月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变卖在两人以上(含两人)报名的情况下具备成交条件,变卖在一人以上(含一人)报名的情况下具备成交条件。
五、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8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坛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金坛支行,账号:8330018800002081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9-82399751史法官;82399757,
监督电话:0519-82399758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路11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金坛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诉讼资产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