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兴阳路417号41号楼1单元301户房产
司法拍卖公告
受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城阳区兴阳路417号41号楼1单元301户房产,根据评估报告显示:登记证明号为市201036566,建筑面积为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2014年9月5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特别说明:内有住户自行清迁,过户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
五、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号中纺大酒店426室
电话:0532-88630789 15166619657张经理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0532-66718925,0532-66718926
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2-58713604
青岛德昶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