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美景花园大厦裙楼103房产拍卖公告
时间: 2014-09-04 17:00:03 作者: 诉讼资产网整理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公告 |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受法院及有关单位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将公开拍卖下列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凡有意者请登录到交易中心网站www.sz68.com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 ||||||||||||||||
2014年深房地网拍第28号公告(总第1017场) | ||||||||||||||||
拍卖时间:2014年09月19日10:00 拍卖方式:现场拍卖 网上受理申请时间:2014年09月03日09:00至2014年09月18日16:30(工作时间内) | ||||||||||||||||
序号 | 区域 | 标的物名称 | 位置 | 面积(㎡) | 拍卖保留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用途 | 拍卖物性质 | 拍卖物权属证明 | 拍卖物权利人性质 | 是否欠地价 | 是否欠土地使用费 | 委托人对拍卖物的相关说明及瑕疵声明,包含但不限于 | 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债务的处理 | 是否存在租约 | 备注 |
1 | 罗湖区 | 碧水园裙楼103、104、105、106、109、110、111、112、113号房产 | 洪湖二街 | 1182.56 | 23651200 | 200 | 商业 | 商品房 | 房产证 | 个人 | 否 | 委托人未告知 | ABCDE | 买受人承担 | 否 | 1 |
2 | 洪湖大厦(10-19层)1729号房产 | 人民北路 | 43.8 | 416100 | 3 | 办公 | 2 | |||||||||
3 | 美景花园大厦裙楼103房 | 文锦北路 | 179.19 | 4590310 | 50 | 商业 | 见备注 | 见备注 | ABCDEFG | / | ||||||
4 | 福田区 | 宝瑞轩福宏阁6G号房产 | 福田保税区 | 105.44 | 1585817.6 | 25 | 住宅 | 企业 | 否 | 委托人未告知 | ABCDE | / | ||||
5 | 福星花园大厦商场420的房产 | 福星路 | 157 | 1792521.6 | 25 | 办公 | 见备注 | 见备注 | ABCDEG | 3 | ||||||
6 | 富强花园4栋401号房产 | 彩田路 | 85.9 | 1443120 | 20 | 住宅 | 个人 | 委托人未告知 | 委托人未告知 | ABCDE | 4 | |||||
7 | 金域蓝湾4号楼2708 | 福荣路与滨河大道交界东南 | 102.25 | 3000000 | 35 | / | ||||||||||
8 | 竹盛花园(三期)B座1302 | 竹子林三路 | 88.04 | 1810944 | 28 | 见备注 | 见备注 | ABCDEFG | 见备注 | / | ||||||
9 | 怡静苑1007号房产及室内财产 | 华发南路 | 98 | 2280041 | 20 | 否 | 否 | ABCDE | 否 | / | ||||||
10 | 南山区 | 俊峰丽舍花园3栋112 | 龙珠大道与龙珠七路交汇 | 101.53 | 2404230.4 | 40 | 商业 | 未核实 | 未核实 | ABCDEFG | 见备注 | 未核实 | 5 | |||
11 | 招商桃花园(三期)17栋2A号 | 工业八路西 | 126.91 | 3144065 | 40 | 住宅 | 委托人未告知 | 委托人未告知 | ABCDE | 买受人承担 | 是 | 6 | ||||
12 | 宝安区 | 鸿景园3栋2601 | 新安街道宝城34区宝民路 | 144.68 | 3443384 | 34 | 见备注 | 见备注 | ABCDEFG | 未核实 | / | |||||
13 | 桃源盛景园13栋4单元9B | 西乡街道广深公路东侧 | 154.27 | 2454868 | 30 | 委托人未告知 | 委托人未告知 | ABCDE | 否 | 7 | ||||||
14 | 龙岗区 | 东三村十巷十四号 | 桥东路 | 874.86 | 2519597 | 40 | 见备注 | 非商品房 | 见备注 | 企业 | ABCDEFG | 8 | ||||
15 | 横岗城市中心花园1、2栋及商场1A095 | 横岗镇康乐花园 | 8.81 | 70480 | 1 | 商业金融业 | 商品房 | 房产证 | 个人 | 是 | 9 | |||||
16 | 鸿景豪苑鸿盛阁17G | 布吉镇木棉湾 | 73.89 | 819528.8 | 15 | 住宅 | 委托人未告知 | / | ||||||||
17 | 九州家园二期15栋80座复式0606号房产及装修物资一批 | 龙岗镇龙河小区 | 240.27 | 1616406 | 25 | 否 | 否 | 否 | / | |||||||
18 | 吴荣亮私宅 | 坑梓镇金沙村 | 213.4 | 576180 | 6 | 非商品房 | 委托人未告知 | 委托人未告知 | / | |||||||
19 | 新世界广场四期E栋10A | 横岗镇横岗中小学旧址 | 127.94 | 1125872 | 10 | 商品房 | 委托人未告知 | / | ||||||||
20 | 龙华新区 | 观澜湖高尔夫大宅﹡纳斯比区C11栋整栋 | 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 | 700.69 | 28484674.4 | 300 | 别墅 | / | ||||||||
21 | 锦绣江南Ⅱ栋7座14A房产 | 民治街道上塘居委 | 108.51 | 1822968 | 30 | 住宅 | 见备注 | 见备注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 ||||||
备注说明: | ||||||||||||||||
备注1:根据《房地产估价报告》,拍卖的9个商铺分布于该大厦一层的临街面,未进行隔断,仅为该大厦一层的组成部分;根据深圳市鑫辉物业有限公司碧水园管理处提供的拖欠费用明细显示,截止至2014年6月,拍卖物欠缴管理费等费用合计207606.65元;法院轮候查封上述房产,前面有多地法院多案查封,过户时间不能确定,过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交付上述房产。 | ||||||||||||||||
备注2:根据深圳市洪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欠缴费用明细显示,截止至2014年5月21日,该房产欠缴管理费等费用合计893052.22元。 | ||||||||||||||||
备注3:委托人深圳明成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拍卖的方式为净价拍卖,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本条A项所列费用,以及房产过户前产生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本条A项所列费用,以及过户前产生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均由买受人承担,其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委托方将协助买受人向法院申请取得民事裁定书,买受人凭民事裁定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 ||||||||||||||||
备注4:房屋未清场,法院不负责房屋交付。 | ||||||||||||||||
备注5:经实地查看,该房产现有商户经营,但其未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提交相关租赁合同。房产拍卖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处理,法院不负责现场交付房产。水电、燃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债务均由房产竞得人负责承担及处理。 | ||||||||||||||||
备注6:租期自2011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2日止,该期间的租金已全部支付,房产拍卖保留价已经扣减房屋租赁合同剩余租期内的客观收益价值。 | ||||||||||||||||
备注7:上述房产内有被执行人一家在居住,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 | ||||||||||||||||
备注8:权属证明:《收购商品房协议书》,见评估报告;用途、面积以相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 ||||||||||||||||
备注9:现状已经整体打通统一出租;搬迁公告张贴之日至今,租户未向法院提交任何租赁合同,但出于维护租约稳定考虑,竞得人需承担租约,竞得人需自行向租户核实具体租约情况(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因现场未进行物理分割,具体位置需以国土局备案登记资料为准。 | ||||||||||||||||
拍卖公告中A、B、C、D、E的相关说明为: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B、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C、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D、拍卖物按现状拍卖;E、[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有关住房限购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申请委托法院确认拍卖合法有效并出具法律文书的,必须在拍卖成交日后三日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并在办理完毕后将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提交委托法院。[3]如买受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委托法院将裁定确认拍卖行为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4]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委托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F、拍卖物上如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G、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 ||||||||||||||||
网上交易温馨提示: | ||||||||||||||||
1、上网实名注册 | ||||||||||||||||
申请人进入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唯一网址: http://www.sz68.com,点击“交易系统”-“房地产拍卖及挂牌”,按要求进行实名注册并上传身份资料,一次注册,长期有效。 | ||||||||||||||||
2、注册成功后,登录交易系统。查标的,选标的,选银行,生成订单 | ||||||||||||||||
申请人根据场次、时间和区域查询交易公告中的房地产,并可以查询该房地产的具体文档扫描信息。 | ||||||||||||||||
申请人把有意向竞买的房地产加入购物车并生成订单。(在生成订单时请先选择方便您交款的银行,本中心目前提供建行、工行和招行三个银行方便您选择。) | ||||||||||||||||
3、按订单生成的对应账号,缴纳保证金 | ||||||||||||||||
请按照交易规则、公告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到您订单指定的唯一账号。保证金账号和订单一一对应,请不要混淆。 | ||||||||||||||||
由于银行转账的不确定性造成到账延误而导致订单无法激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与本中心无关;建议竞买人提前48小时以同城同行普通方式转账。 | ||||||||||||||||
您可在系统中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直到订单变成有效状态。 | ||||||||||||||||
4、交易形式以交易公告约定的形式为准 | ||||||||||||||||
A、如本中心采用纯现场的交易方式,请在交易当天带齐身份证明材料,到本中心交易大厅领取竞买号牌,参加现场交易; | ||||||||||||||||
B、如本中心采用纯网络的交易方式,您可以在公告规定的交易时间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竞拍; | ||||||||||||||||
C、如本中心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的交易方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其中之一。 | ||||||||||||||||
交易时间以系统服务器的交易时间为准,交易标的按最后公告顺序依次进行。你仅可以对缴纳保证金的房地产进行报价。具体竞买流程请仔细阅读《拍卖挂牌交易规则》。 | ||||||||||||||||
5、交易费用 | ||||||||||||||||
成交后,请您及时亲临本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交易款项。如未成交,我中心将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保证金退转手续。 | ||||||||||||||||
除有特别说明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除须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须按以下比例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价5000万元以下的(含5000万元)部分,按2%支付;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1%支付;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5%支付。 | ||||||||||||||||
6、限购条款 | ||||||||||||||||
如因竞得人不符合深府办〔2010〕82号通知规定的可购买住房主体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物套数违反该通知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属于法院强制拍卖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申请委托法院确认拍卖合法有效并出具法律文书的,必须在拍卖成交日后三日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并将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提交委托法院。如买受人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委托法院将裁定确认拍卖行为无效并委托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交易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委托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 ||||||||||||||||
7、房地产拍卖网上交易系统相关事项及具体业务规则请参照本中心网站《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拍卖挂牌交易规则》。 | ||||||||||||||||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 | ||||||||||||||||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 ||||||||||||||||
201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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