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县赵川镇正南营村金富选矿厂房屋建筑物设备及车辆京P 776P6冀G C5472
宣化县赵川镇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9月11日上午10时30分起,通过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的标的物:
1、宣化县赵川镇正南营村金富选矿厂(球团厂、雷蒙机厂、球墨机厂)房屋建筑物,拍卖保留价为53.84万元,竞买保证金5.4万元。

2、宣化县赵川镇正南营村金富选矿厂(球团厂、雷蒙机厂、球墨机厂)机器设备,拍卖保留价为128.43万元,竞买保证金13万元。
3、宣化县赵川镇楼房一套(房产证号:宣化县房权证宣私字第0001182号),建筑面积为67.51平方米,拍卖保留价为12.43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4、车辆两台(车牌号为京P 776P6的北京现代BH7162MY轿车一台,拍卖保留价为4.46万元,竞买保证金0.4万元;车牌号为冀G C5472的长安SC6395面包车一台, 拍卖保留价为0.82万元,竞买保证金0.08万元;分辆拍卖,不包括车牌号)。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8月29日,在标
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9月1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通桥支行,账号:214019377800015,以到帐为准)。并于2014年9月10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佣金后,由买受人持我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执行法院(宣化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2、标的房屋建筑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发的房产证确权面积为准,机器设备、车辆以现场实物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到执行法院(宣化县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执行法院(宣化县人民法院)所查封的宣化县赵川镇楼房一套(房产证号:宣化县房权证宣私字第0001182号)现已被案外人占居,不预迁出,故该房屋拍卖成交后的实际交付使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处联系。
7、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8、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9、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张家口晚报》、河北产权网、张家口产权交易网。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13-5988180、18831301212
执行法院电话:18531303441
法院监督电话:0313-2055961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