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路铁道桥南原高庙绒毛厂皮具厂地上建筑物及院落
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路铁道桥南原高庙绒毛厂、皮具厂地上建筑物及院落司法拍卖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9月11日上午10时30分起,通过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路铁道桥南原高庙绒毛厂地上建筑物及院落。

2、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路铁道桥南原高庙皮具厂地上建筑物及院落。地上建筑物包括二层楼房、东房、西方、简易房、和配电室,总建筑面积约为911.0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1207平方米;该标的无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拍卖保留价为252.87万元,竞买保证金25.3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8月29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9月1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通桥支行,账号:214019377800015,以到帐为准)。并于2014年9月10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佣金后,由买受人持我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执行法院(怀安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2、标的物实际面积最终以确权相关部门实际测量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确权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确权及到执行法院(怀安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及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2现有人占用,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解决占用等相关事宜。
5、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处联系。
7、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8、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9、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张家口晚报》、河北产权网、张家口产权交易网。
联系人:冯雁楠
联系电话:0313-5988180、18831301212
执行法院电话:15833236066
法院监督电话:0313-2055961
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清水河中路21号张家口市产权交易中心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