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威县章台镇106国道东商业房地产一处司法拍卖公告
威县章台镇106国道东商业房地产一处司法拍卖公告
受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9月12日10时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95号)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威县章台镇106国道东商业房地产一处,该土地使用权证为“威国用(2004)字第765号”,土地使用面积为7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03.01平方米。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1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务于2014年9月1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账号:8808812011000000102,开户行:邢台银行汇通支行),并凭银行出具的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威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首先以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中出具的实际测绘面积为参考,最终以房管土地部门核发的房产土地证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邢台中院司法技术辅助室或威县法院执行局13932916315(田法官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单位)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网、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014年8月28日《河北青年报》第12版。
法院监督电话:0319-2236882
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 0319-2686158 13831905086 联系人:陈岩
河北瑞丰拍卖有限公司:0319-2211070 13930966900 联系人:宋海宾
地址: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中兴西大街459号)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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