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汪法立拍字第4-2号
吉林省汪清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11)汪法立拍字第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代理人王占国)与被申请执行人全恩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全恩希建筑面积94.1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及35.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经随机方式确定,已选定拍卖机构。

拍卖标的物:位于汪清县新民街,建筑面积94.1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产权证号11803号)及35.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类型为租赁。二楼。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全恩希
拍卖机构名称:延边中源拍卖有限公司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联系人:王继清 联系电话:0433-8857443 13943383858
拍卖机构联系人:柴宗元 联系电话:0433-2229299 13039233456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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