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F-59167号东风标致DC7164CTA307小型轿车重新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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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3日10时至2014年10月13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闽F-59167号东风标致DC7164CTA307小型轿车一辆,颜色:灰色。
初次登记日期:2008年4月22日,行车里程107846公里(仪表盘显示),保险终止日期2011年4月29日,检验有效期至2012年4月30日止,车辆型号DC7164CTA307,抵押情况:有,是否营运,发动机号5081796,车外廓长/宽/高(mm) :4481*1746*1526,燃料种类:汽油。起拍价:208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2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29 日起至2014年8月5 日 18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2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汀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长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汀州信用社 ,账号:9090 3110 1001 0000 0079 2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7-3266084,监督电话0597-3266075
联系地址:长汀县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诉讼资产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