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200万股。
拍卖公告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9日10时至2014年7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43.9591cf&user_id=104146995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200万股。

起拍价:346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自然人除外),且系嘉兴市境内的企业单位;
(2)、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3)、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4)、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如投资商业银行不能超过2家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6月24日起至2014年7月8日15时止接受咨询,电话0573-85012461。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票据等资料。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7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3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行:浙江平湖农村合作银行当湖支行,账号:20100011293383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5012461。
监督电话:0573-8503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