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罗阳镇银都花园二街98号、100号店面
泰顺县人民法院关于泰顺县罗阳镇银都花园二街98号、100号店面拍卖公告(第一次)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07月16日10时至2013年07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泰顺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泰顺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泰顺县罗阳镇银都花园二街98号、100号店面,登记时间:2009年9月10日,建筑面积各53.64平方米,其中众用分摊面积各2.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各9.09平方米,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权证编号:所有权证号:01a019063、01a019064,地号:TS100-56-2049、TS100-56-2048。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45年1月8日止。
瑕疵情况:估价对象连同其它房屋互通使用,今后购买人需充分了解该房屋租赁使用情况并自行承担改造中间墙隔断及水、电、卫生等配套费用。
起拍价:129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06月23日起至2014年07月15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07月15日上午9点。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07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07月26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顺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顺县支行,账号:10023830112001999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7-59288052
监督电话:0577-67593099
泰顺县人民法院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北路44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泰顺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