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东街5号、7号商业用房
拍卖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7日10时至2014年7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54.b6fb5e&user_id=1041658545 ,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湖州市东街5号、7号商业用房,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34.21平方米,总层数为7层,所在为1层,湖房权证湖州市字第110111780、110111781,登记日期为2011年8月23日;出让批发零售土地,湖州土国用(2011)字015482号,终止于2042年10月7日,使用权面积26.58平方米。上述房产已出租,租期至2015年1月31日止,租金已付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房产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嘉年华商务楼底层,周边设施齐全,配套完善,地处市区繁华地段,周边商业集聚度较高。承租人杨幼琴有优先购买权。
评估价:5133770元
起拍价405万元,保证金:41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4年6月24日至25日九时至十一时接受咨询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月2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苕溪支行,账号:8000040730001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2058569、13355720226卢,监督电话:0572-2210928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劳动路283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