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东路31号6-1、6-2号非住宅用房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东路31号6-1、6-2号非住宅用房
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7月16日14:00 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东路31号6-1、6-2号非住宅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建面约为445.76㎡,房地产权证号分别为106房地证2006字第19192、19193号,商业、出让地,现空置。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7月14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7月15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有租赁,租赁至2031年11月14日止,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帐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帐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72385902 崔老师
联交所涪陵分所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72812808
市高院监督电话: 67673247 6767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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