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阳镇新城金都花园39幢507室
时间: 2014-07-02 03:04:45 作者: 诉讼资产网整理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我院对坐落于泰顺县罗阳镇新城金都花园39幢507室房屋进行了拍卖,经三次拍卖均未成交。

一、变卖财产:泰顺县罗阳镇新城金都花园39幢507室房屋一套,最低变卖价格:人民币玖拾柒万贰仟元整。变卖保证金:拾万元整;
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截止日2014年7月23日)。
三、报名方式: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变卖保证金。
四、支付价款方式:买受人应当在买受之日起十日内将价款一次性汇入本院开户银行账户内(泰顺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顺县支行 100238301120019999),若逾期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应买方式:公告之日起20日内如有多人应买时,则组织所有应买者进行竞买,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应买资格。竞买时间定于2013年6月16日下午15时,竞买地点在我院第六审判庭。
公告之日起20日后按法院收到书面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应买人。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6月13日前与我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变卖,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八、咨询联系方式:本院对外委托办公室; 联系电话:59288057。
特此公告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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