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枣子园路1幢6号住宅
时间: 2014-07-07 11:19:14 作者: 诉讼资产网整理
重庆市永川区枣子园路1幢6号住宅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7月23日10: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永川区枣子园路1幢6号住宅,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70.17m2,房地证号:永川区房地证2011字第H130177号,住宅、划拨地,现空置。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7月2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7月2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并以现状实物为准。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方代为缴纳后,凭票据与委托法院办理结算。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帐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帐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1935 63622131 甘老师 QQ号:228269806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五楼
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纵横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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