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G36C15马自达牌小型轿车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29日10时至2014年7月29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rOMeRi&user_id=1919395196;户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G36C15马自达牌小型轿车.
车牌为浙G36C15马自达牌小型轿车一辆,生产厂家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车辆型号为马自达牌CA7207AT,红色,总质量1937kg, 核定载客5座,自动挡,排量1999ml,该车车架号码LFPM4ADP7A1F13375,发动机型号LF, 发动机号90028212,外廊尺寸:长×宽×高(4755×1795×1440)mm, 于2010年11月30日初次上牌,仪表显示里程44542公里(以实际为准)。

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11月30日,保险终止日期2013年11月20日。
经网上查询,该车交通违法记录1起,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停车费约5000元。
车况介绍: 右后叶,右侧下围板有刮擦痕迹(程度轻微),发动机启动正常,各仪表显示正常,电器工作正常,内饰完整。环保达标国IV。(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评估价:10.5万,起拍价:8.3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
:0.1万元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买受人需在本市登记过户的,需符合我市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在外市过户的不受此限,但应符合当地关于排放标准等规定;司法拍卖非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买受人需转移过户至本市的,需提交指标证明文件。
如竞买成功,买受人在到市调控办开具增量指标资格证明前已经在市调控办信息系统内申请增量指标的,应取消该申请,方可开具证明。
具体明细规定请竞买人自行查询相关政策,以各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所有车辆过户政策,请在申请竞拍前咨询各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法院不负责司法拍卖车辆过户。
竞拍成功后,因买受人不具有竞买资格,不符合有关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等造成车辆无法过户,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法院对此不负责任。买受人应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21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定于2014年7月25日上午,看样人员必须提前一天联系,联系人宋先生,电话。15858237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