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中兴路39弄29号二套房产(第二次拍卖)司法拍卖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4日10时至2014年8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39弄29号<2-34><2-35>【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91054071、甬国用2009第0102787号】、<2-32><2-33>【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91054068号、甬国用2009第0102788号】的房地产及内部固定装修(整体拍卖)。

位于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39弄29号〈2-32〉〈2-33〉、〈2-34〉〈2-35〉的二套房产,目前门牌为201-202,现名为常青天地。该幢建筑物东、南、西、北均临相邻房屋,两套房产紧邻相连,共计建筑面积142.09平方米[〈2-32〉〈2-33〉房产建筑面积为31.54平方米,〈2-34〉〈2-35〉房产建筑面积为110.55平方米]。该幢写字楼入户大堂宽敞,配有两部电梯上下运行,该幢大楼共十一层,拍品对象位于第二层,层高3.2米,走廊地砖地面,涂料墙面及顶棚。经现场查勘,两套房产紧邻相连,目前已统一布局利用,统一装修,不可分割,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室内已装修,统合办公室、财务室、总经理室、会议室地面均为复合地板,墙面涂料,顶棚石膏板;洗手间地面地砖,墙面瓷砖,顶棚铝塑板;两台壁挂式空调、一台立式空调、卫生间内有卫浴设施。
起拍价:88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北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北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17日起至2014年8月1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1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账号:9409015526000015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中冠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书)
咨询电话:0574-56103028,监督电话:0574-56103011。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
网址: http://www.nbjbfy.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4年7月17日
(诉讼资产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