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鄂LL9173号北京现代牌小型汽车的拍卖公告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鄂LL9173号北京现代牌小型汽车的拍卖公告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于
一、拍卖标的:鄂LL9173号北京现代牌小型汽车一辆。

起拍价:3.4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05万元。
特别须知:
1.经网上查询,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为1次,处罚金额为200元。具体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2. 车辆外观保养情况一般,车辆右前后门有轻微刮擦碰痕迹、右后门防擦条已破损脱落,右侧面转向灯灯壳破损,前保险杠有明显碰撞痕迹、保险杠已破损,左前门有轻微挂擦痕迹,全车重新做漆痕迹明显;车辆驾驶室及副驾驶室迎宾踏板处有腐蚀现象,内饰保养情况一般;车辆停放时间较长,电瓶亏电,搭电启动后发动机有杂音,怠速不平稳有抖动现象。整体车况一般。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椒江区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改装)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瑕疵情况特别告知:该车环保排放标准未登记,车辆环保排放按国III标准设计,大部分地区车辆管理部门要求未达到“国四”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得在当地办理转入登记,请各竞买人务必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了解清楚后再行竞买。
八、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停车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网上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与椒江区人民法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台州市广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4)字第43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 0576-88108165,监督电话0576-88108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