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金仓路2号厂房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财产
拍卖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将于
一、拍卖标的:衢州市金仓路2号厂房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财产。
该标的位于衢州市东港经济开发区,位于衢州城市东南部,西邻衢州市区,浙赣铁路、320国道贯穿区内,距杭衢高速公路东出口、衢州民航站仅
该标的有厂房、门卫室、配电房等生产工业用房共4幢,其中:钢结构1幢、钢混结构3幢,建筑面积
1、房屋权属状况
序号 |
权证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建筑结构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 |
1 |
衢房权证衢州市字第200938124号 |
厂房 |
钢结构 |
2009 |
12098.85 |
混合 |
358.3 |
||||
2 |
衢房权证衢州市字第201035224号 |
配电房 |
钢混 |
2010 |
109.17 |
3 |
衢房权证衢州市字第201035221号 |
职工宿舍 |
钢混 |
2010 |
751.09 |
4 |
衢房权证衢州市字第201035202号 |
门卫室 |
钢混 |
2010 |
29.78 |
2、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
土地产权证号 |
坐落 |
地号 |
地类及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衢州国用(2009)第3-42331号 |
衢州市东港街道金仓路2号 |
3-402-108 |
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
|
49481 |
起拍价:24000000元,保证金:1200000元,増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并以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递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予以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如委托手续不全、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本次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2分钟只要有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増价拍卖方式,即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原欠税费由出卖人承担,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
特别提醒:该标的现由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分别租赁使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腾空交付。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200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0570-3025726、3053081,监督电话:0570-3026039。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紫荆西路119号。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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