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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圈网 诉讼资产网 浙江 绍兴市柯桥润泽大院12幢0801室

绍兴市柯桥润泽大院12幢0801室

时间: 2014-08-05 02:34:49 作者: 诉讼资产网整理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21日10时至2014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绍兴市柯桥润泽大院12幢0801室,建筑物钢混结构,总层数为23层,拍卖对象位于8层,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40.55㎡,土地使用权面积(注:分摊)63.81㎡。

绍兴市柯桥润泽大院12幢0801室
内部格局为3室2厅2卫1厨,毛坯,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起拍价:934200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8月20日止(休息日除外)接受咨询,需要看样的竞买人请于2014年8月18日之前与本院联系,本院将在2014年8月19日上午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应由权利人承担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1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绍兴柯桥支行,账号:8508015800000035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监督电话:0575-8558222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5-85581302,0575-85581061

按揭贷款业务咨询

中国银行绍兴柯桥支行:84130538

联系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169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014年8月4日

 

贷款须知

 

1、竞买人在拍得标的物后,可以向己与法院签订会议纪要的银行申请贷款支付部分成交价款,并应遵守本《贷款须知》。《贷款须知》与《拍卖须知》和《竞买公告》约定不同的,以《贷款须知》为准。

2、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后,可以在拍卖成交前自行与相关银行协商,完成贷款授信。贷款人的资格、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双方自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绍兴市柯桥区范围内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工业厂房、商业用房(具体以银行为准,现暂只接受个人贷款)。除此之外的拍卖标的物,法院不接受以贷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竞买人与银行在协商贷款前,应当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申请贷款,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竞买人竞拍前应向法院提交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应依照与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向法院支付首付金额。法院在收取买受人符合银行《贷款工作联系单》告知法院的首付金额后,将确认竞买人竞拍成交事实。若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未及时支付首付金额,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将不接受以贷款方式缴纳成交款,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5、法院收取全部拍卖款项或银行付款保函后,相关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件将交予银行,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应如实向银行和法院确认系夫妻共同购买或个人单独购买,并根据权利人实际情况签署《抵押合同》,若因买受人虚假陈述损害他人利益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7、在银行发放贷款之前,买受人需办理拍卖标的物转移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若法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将直接通知注销上述预告登记。

8、法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将银行汇入法院执行账户的款项全数直接退还银行,竞买人与银行之间关系自行处理,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9、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委托公证或与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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