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镇科同码头的煤炭若干吨(小煤堆约为2-3千吨)
拍卖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26日10时至2014年9月26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A5uEv8&user_id=1935409001,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海宁市许村镇科同码头的煤炭若干吨(小煤堆约为2-3千吨)。
起拍价:135万元 ,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具体付款及提货方式:
此煤堆为小煤堆,约有2-3千吨,由于煤炭重量无法具体确定,只能以交付时实际过磅量为准。本次拍卖以3千吨作为参考,评估价格为含税500元/吨,若最终确定实际重量大于3千吨,则买受人需补足拍卖价款,若最终确定实际重量小于3千吨,则本院将退回多收拍卖价款。买受人需在交纳拍卖价款后15日内将煤炭提完,自提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发票在所有煤炭提完及煤炭的总质量和总价格确定后由杭州乔大贸易有限公司统一开具,并由买受人与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25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9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5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作为拍卖款项。
收款人全称: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账号:733141018260020535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0571-89171036 (黄法官)
监督电话:0571-86245390。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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