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昌盛花园65幢202室房屋及车库202C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第三次拍卖嘉兴市昌盛花园65幢202室房屋及车库202C的公告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8日10时至201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m4wt3k&user_id=1873817579户名: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兴市昌盛花园65幢202室房屋及车库202C。更多信息请见照片下方调查表。
起拍价:18.4万元,保证金:5.5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4年9月30日15时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安排看样,请有意竞买人于2014年9月30日前联系承办人徐法官0573-8272112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4年9月29日10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5.5万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23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秀洲支行 账号:32010104008773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2721123(徐法官) 0573-82721219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洪兴西路1639号
网址: www.xiuzhoucourt.gov.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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