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县宝龙镇酢房村三组住宅司法拍卖公告
重庆市潼南县宝龙镇酢房村三组住宅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0月21日14: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潼南县宝龙镇酢房村三组私有房产,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为71.54㎡,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208字第0404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潼国有(2001)字第726号,住宅、出让地。
拍卖保留价:15.02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二、标的物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0月1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于10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该标的物设有抵押,标的物第1层现权利人自营作五金日杂使,第2层现权利人作为住宅使用,有抵押。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将款项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 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4577522 王老师QQ:1070038977
重庆联交所潼南支所地址:潼南县江北新城兴潼大道172号(县财政局1007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4598023
市高法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创毅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 9 月18 日
(诉讼资产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