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DFE713号奔驰牌轿车
浙江省绍兴市 中级 人民法院将于2014 年
一、拍卖标的:浙DFE713号奔驰轿车一辆,车辆初次登记日期
起拍价:16000.00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
10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绍兴市中级人民 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绍兴市中级人民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注:标的物有车身前后保险杠、左后视镜、发动机机盖有多处破损;车架号码显示该车辆为2001款,但车辆登记信息上该出厂日期为1993年,车架已进行了更换等已知或未知瑕疵。
标的物原违章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 年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5-88580101 ,监督电话 0575-88580150
联系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和畅堂109号
网址: http://sf.taobao.com
详细信息可在http://sf.taobao.com或“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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