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武城乡土堆村一社武城精制茶厂厂房三处及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
荣昌县武城乡土堆村一社武城精制茶厂厂房三处及土地使用权
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 10 月 27 日 15:00 时开始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荣昌支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荣昌县武城乡土堆村一社武城精制茶厂厂房三处及土地使用权,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建面共计约2287.4㎡(另有无证面积283㎡),房地证号分别为:荣县字第21552号、荣县字第21553号、荣县字第21554号,工业用房。
土地面积共计约1544㎡,土地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荣武城国用(94)字第/号(权证编号为川国土统印叁17NO.0323121),工业用地、划拨。整体拍卖保留价196.56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荣昌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 10 月 23 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联付通账户,并于 10 月 24 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须知和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以上拍卖标的有抵押。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并在半年内协助办理相关证照,搭建的附属设施无法办理相关证照。
3、本次拍卖标的房地证号为“荣县字第21552号”的标的现用作鑫昌鞋面厂办公及生产用房,其余房屋作为库房使用,为临时租赁。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土地性质为划拨,拍卖后涉及土地使用权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让金或收益金等)及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荣昌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至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6782032 林老师
荣昌支所地址:荣昌县昌元镇海棠大道联交所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6784021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 9 月 24 日